台灣電信產業
姓名:陳冠呈
學號:4040N053
中華電信歷史
- 中華民國的電信服務事業原由交通部電信總局專營。為開放電信產業,中華民國政府自1980年代後期開始推動「電信自由化」政策,逐步將電信事業開放予民間企業經營。而在電信自由化的計畫當中,最重要的即是電信事業的「政企分離」,將電信事業的管理與經營脫鉤。
- 1996年7月1日,依據立法院三讀通過施行的《電信法》修正案、《交通部電信總局組織條例》修正案、《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條例》(合稱「電信三法」),交通部電信總局的電信事業營運部門正式分割公司化,成立「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」,當時資本額為新臺幣964.77億元,經營第一類及第二類電信業務,下設「臺灣北區電信分公司」、「臺灣中區電信分公司」、「臺灣南區電信分公司」、「長途及行動通訊分公司」、「國際電信分公司」、「數據通訊分公司」、「電信研究所」及「電信訓練所」。中華電信成立時為中華民國交通部完全持股的國營企業,但以民營化為目標。中華電信成立時吉祥物為「電信寶寶」,當時只有男寶寶。
- 1997年,中華電信取得第二代行動通訊(2G)執照(GSM 900MHz與1800MHz)。2000年10月,中華電信於臺灣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,股票代號2412,政府賣出4.67%股份。2002年2月,中華電信取得第三代行動通訊(3G)執照(WCDMA 2100MHz)。2002年12月,政府賣出13.47%股份。2003年7月,中華電信於紐約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,股票代號「CHT」,賣出 11.5%股份。2005年8月12日,政府賣出17%股份,加上先前釋股,中華電信的政府持股降至50%以下,正式成為民營公司。到2012年1月,政府持股約35%。
- 2007年,中華電信入股神腦國際,神腦獨家代理銷售中華電信行動電話及門號、並在中華電信營業窗口設點。同年5月1日,中華電信成立「企業客戶分公司」,同時將臺灣中區電信分公司併入臺灣南區電信分公司。2009年,中華電信裁撤「數位內容處」,MOD業務由總公司移轉至臺灣北區電信分公司負責。
- 2013年10月30日,中華電信以新臺幣390.75億元標得LTE頻段(900MHz B2 / 1800MHz C2 / C5),並且是唯一達到頻寬上限(2x35MHz)的電信業者;其中C5頻段(1800MHz)目前無人使用且現時有多樣行動通訊終端裝置支援,當時預定最早可在2014年開台啓用。
- 2014年5月29日,中華電信召開記者會,宣布旗下4G LTE服務將於2014年5月30日開台,為台灣第一家提供4G服務(使用1800MHz C5)的電信業者;中華電信原本僅告知媒體該場記者會是4G加值服務體驗,時任董事長蔡力行卻在會中宣布搶先開台,比預定時程提前約一個月。
- 2014年12月29日,中華電信宣布啟用4G 900MHz B2頻段,在離島遠至烏坵、玉山等高山皆有設定4G基地台,為首個達到「鄉鎮數涵蓋100%」4G網路覆蓋率的電信公司,並且啟用「CA」(載波聚合)技術來提高網路服務速度[6]。2013年底,中華電信在臺灣的行動通訊市佔率約為35.9%,排名第一。
- 2015年10月7日,NCC通過中華電信「新增500M/250M及1G/600M光世代電路及HiNet上網服務案」,500M/250M月租費合計為新臺幣2,399元、1G/600M合計為新臺幣3,599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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